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7795

7795.“使我的奇

7795.“使我的奇事在埃及地多起来”表好叫他们能确证这一事实:他们没有信,而是被邪恶主宰。这从“神迹”和“奇事”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埃及所行的“神迹”和“奇事”是指荒凉的阶段和随之对他们被邪恶主宰的确证(7633节)。因为所有这些“奇事”表示教会里那些熟知关于诸如属于信的那类事物的记忆知识,然而却过着邪恶生活的人所经历的同样多的荒凉阶段。由于他们就是那些在来世侵扰正直人的人,故此处表示的是他们现在的状态(7465节)。这些“奇事多起来”表示这些状态的连续阶段。之所以有如此多的阶段,是为了叫恶人确证这一事实:他们被邪恶主宰;也是为了将那些过着邪恶生活之人的状态启示给善人(7633节)。若不是由于这些原因,恶人就会毫不迟延地被诅咒,并且不用经历如此多连续的状态变化就被下入地狱。
  恶人在被诅咒并下入地狱之前会经历众多状态,这在世上完全不为人知。人们以为人要么立刻被诅咒,要么立刻得救,这一切无需任何过程就能完成。但事实并非如此。在那里掌权的是公道,没有人被诅咒,直到他自己知道,并从内心确信他被邪恶主宰,他在天堂是完全不可能的。他自己的邪恶也向他显明,正如主在路加福音中所说的:
  掩盖的事,没有不露出来的;隐藏的事,没有不被人知道的。因此,你们在暗中所说的,将要在明处被人听见;在内室附耳所说的,将要在房顶上被人宣扬。(路加福音12:2,3,9;马太福音10:26;马可福音4:22)
  更重要的是,这个人也被警告停止作恶。但当他由于被邪恶主宰而无法做到时,通过歪曲真理和伪装良善作恶的能力就从他那里被夺走。这种能力分一个接一个的阶段被移除,最终到来的是诅咒和下入地狱。当他进入其生命的邪恶时,这一切就会发生。
  生命的邪恶就是意愿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邪恶。也就是说,这就是他的内在品质,并且如果法律,或对丧失财富、地位,甚至生命的惧怕不阻碍他,这也会是他外在的品质。死后跟随每个人的,是他意愿和思维的生命,而不是他的外在生命,除非这外在生命是从内在生命发出的。因为人外表会假装反面;因此,当一个人死后在外在事物上经历荒凉时,他在意愿和思维上的品质是什么样就变得显而易见了。每个恶人都通过荒凉的各个阶段而沦落到这种状态;因为在来世,一切荒凉都从外在发展到内在。由此可见来世的公正是何性质,以及一个恶人在被诅咒之前的过程是何性质。由此明显可知,“使我的奇事在埃及地多起来”表示好叫恶人能确证这一事实:他们没有信,而是被邪恶主宰。至于被邪恶主宰的人没有信,可参看前文(7778节)。
  

属天的奥秘 #10143

10143.“作常献

10143.“作常献的燔祭”表总体上的一切神性敬拜。这从“燔祭”和“常”的含义清楚可知:“燔祭”是指神性敬拜,如下文所述;“常”(经上或译为不断、常常)是指一切和在一切里面(参看10133节),因此,“常献的燔祭”表示总体上的一切神性敬拜。当理解为构成燔祭、表示纯真之良善的羔羊时,这也表示在一切敬拜里面;因为系真敬拜的一切敬拜必源于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一切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一切信之真理里面必存在纯真之良善(10133节)。这就是“常献的燔祭”也表示在一切敬拜里面的原因。

  “燔祭”之所以表示神性敬拜,是因为燔祭和祭牲是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代表性敬拜的主要特征,所有事物都与它们的首要特征有关,并因它而得其名。这个民族当中的敬拜的首要特征在于祭牲和燔祭,所以它们表示总体上敬拜的一切(参看922, 1343, 2180, 6905, 8680, 8936, 10042节)。

  不过,必须简要说明祭牲和燔祭所表示的神性敬拜是什么。祭牲和燔祭尤表从邪恶和虚假中的洁净,同时良善和真理的植入,以及这二者的结合,因而是指重生(参看10022, 10053, 10057节)。这些事已经完成的人就处于真正的敬拜,因为从邪恶和虚假中洁净就在于停止、避开并厌恶邪恶;良善和真理的植入则在于思考并意愿何为良善、何为真理,在于言说并实行它们;这二者的结合在于过一种由它们所构成的生活。因为当与人同住的良善和真理结合在一起时,他就拥有一个新的意愿,一个新的理解力,从而拥有一个新生命。当一个人是这样时,神性敬拜就存在于他所做的每一件事中;因为此人在每一个点或每一件事上都关注神性,崇敬并热爱它,由此而敬拜它。

  这是对神的真正敬拜,这一事实对那些认为一切敬拜在于崇拜和祷告行为,因而在于诸如属于嘴口和思维的那类事物,不在于诸如属于从仁之良善和信之良善所流出的行为的那类事物之人来说,是未知的。而真相却是,主在一个献上崇拜和祷告的人里面只关注他的心,也就是说,只关注就爱和由此而来的信而言,他的内层。因此,如果崇拜和祷告没有这二者在自己里面,他们就没有灵魂和生命在自己里面,而是徒有其表,就像奉承者和伪装者那样;众所周知,即便在世上,奉承者和伪装者也不讨任何智者的喜悦。

  简言之,照主的诫命行事是构成对祂的真正敬拜,事实上构成真正的爱和真正的信,凡认真考虑这个问题的人都能看出来。因为对一个爱别人、信别人的人来说,再没有比意愿和实行别人所意愿和思想的事更令人愉快的了,因为他唯一的渴望就是知道别人的意愿和思维,因而知道讨他喜悦的事。而对一个没有这种爱和信的人来说,情况就不同了。对神的爱也是这种情况,如主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那人是爱我的;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21, 24)

  又:

  你们若遵守我的诫命,就住在我的爱里;你们要彼此相爱,这就是我的诫命。(约翰福音15:10, 12)

  没有这种内在的外在敬拜不是敬拜,这一事实也由耶利米书中关于燔祭和祭牲或祭物的论述来表示:燔祭和祭物的事我并没有向你们列祖提说;我只吩咐他们这一件事,说,你们当听从我的响声,我就作你们的神。(耶利米书7:21-23)

  何西阿书:

  我喜爱怜恤,不喜爱祭物;喜爱认识神,胜于燔祭!(何西阿书6:6)

  弥迦书:

  难道我要带着燔祭来到耶和华面前?耶和华岂喜悦千千的公绵羊?祂已指示你何为善,耶和华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谦卑自己,与你的神同行。(弥迦书6:6-8)

  撒母耳记上:

  耶和华喜悦燔祭和祭物吗?看哪,听命比祭物好;顺从比公绵羊的脂肪好。(撒母耳记上15:22)

  对主的敬拜首先在于一种仁爱的生活,并不在于没有仁爱生活的一种虔诚的宗教生活(参看8252-8257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